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四会市东南水墨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四会市东南水墨有限公司
地址:四会市大沙镇富溪工业园7、8号地后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韦国海
联系电话:13672364965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